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职能处室:
按市教委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责任制签约工作,加强安全防范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机制。
一、各部门应与下属所辖部门签订三级综合治理安全防范责任书,并延伸至四级综合治理安全防范责任书(部门与员工签订),要求签约率达到100%。
二、各部门成立相应的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小组。
于3月底之前将三级、四级综合治理安全防范责任书复印件和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小组名单(加盖公章)交到保卫处。
联系人:沈敏 68021517 1360174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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