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综合治理考评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07浏览次数 :999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营造和谐育人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教育事业积极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上海电力学院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二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第三项第三条要求,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评选本年度的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1.2012年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开展的情况。

2.依照《责任书》中的要求所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

3.在创建平安单位、安全文明校园等活动中所开展的工作情况。

4.特色工作开展的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二、考评申报项目

1.学校将评选出2012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各部门据实推荐先进个人1~2名。(所辖范围内的人员均可)

三、评选数量:

先进集体10名,先进个人25名。

四、考评时间

1217――1221

五、考评办法

1.由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担任评委,进行评选。

2.报校长办公会议研讨决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联系人:沈敏  电话:13371896513

 

*另:请将2012年度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情况统计表先进集体申报表先进个人申报表的电子版于1216前发到保卫处邮箱:suepbwc@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部门或个人名称。

                            上海电力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