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营造和谐育人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教育事业积极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上海电力学院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二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第三项第三条要求,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评选本年度的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1.2012年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开展的情况。
2.依照《责任书》中的要求所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
3.在创建平安单位、安全文明校园等活动中所开展的工作情况。
4.特色工作开展的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二、考评申报项目
1.学校将评选出2012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各部门据实推荐先进个人1~2名。(所辖范围内的人员均可)
三、评选数量:
先进集体10名,先进个人25名。
四、考评时间
五、考评办法
1.由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担任评委,进行评选。
2.报校长办公会议研讨决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联系人:沈敏 电话:13371896513
*另:请将2012年度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情况统计表、先进集体申报表、先进个人申报表的电子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