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九大”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旭发布时间:2017-10-13浏览次数 :1281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有关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十九大”期间我校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防控措施,现将有关做好“十九大”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严防发生影响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重大暴恐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集中上访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重特大火灾及重大交通事故和其它重大灾害性伤害事故,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加强对本部门重点人员、重要场所、重大事项的管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取得的成果,继续重点关注危化品场所安全、实验室安全、施工现场安全、校舍安全、校车安全、出租出借场所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电气设施设备和线路及电器产品安全、消防设施安全等,继续强化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加大各类安全检查和查处力度,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三、在此期间,师生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特殊情况需报请本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批准同意;各部门慎办各类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履行书面报批手续,并报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超大规模的活动必须按规定办法和程序报请市教委和公安部门审核批准。

四、继续做好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风险防范,加大对“网络电信诈骗”、“非法传销”、“非法传教”、“校园贷”、“重大盗窃”、“意外伤害”等的防控力度,严格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员的出入管理,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可疑物品,立即报告保卫处,坚决采取果断措施,确保校园秩序正常有序。

五、严格各级各类值班、值守管理,加强对本部门各类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巡查、检查和处置,各部门负责人保持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和流程进行汇报和信息上报。

保卫处

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