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户口申报后续身份证办理的说明

发布者:吴涵发布时间:2019-01-08浏览次数 :3999

各位同学:

    2018级研究生、本科生、专升本、预科班学生中已上交迁移证等户口申报材料的同学,户口已正式落入我校集体户口。现将身份证办理的做如下说明:

一、2018级新生户口申报后身份证办理:

    根据新的政策,有需要换领或补领新身份证的同学可凭:
(1)原身份证(仅限换领)、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信息页、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2)已注册的有效期内的学生证(不再要求出具在读证明)

前往全市任一派出所即可办理。

二、补充说明:

(1)以上换领或补领身份证的新政策,其他年级的本科生及研究生通用;

(2)原身份证在有效期的可继续使用,不需要申领,到期三个月之前可申请换领;

(3)制作身份证需要一定周期,并非立等可取。

三、常用信息:

学校户籍窗口

临港 :经外楼C106室,电话:61655115 吴涵老师

常用派出所受理信息

  

定海路派出所

(我校户籍地派出所)

临港新城派出所

地址

杨浦区内江路158号(近河间路)

环湖西三路565号(环湖西三路、方竹路口向南400米,法院南侧

户籍窗口电话

22171287

68283028

户籍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830-20:00

周一至周五8: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