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18浏览次数 :802

为了更好地检验本市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发放防空警报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定于今年921日在本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

921(星期六)上午1135分至1203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的形式

1135分至1138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1145分至1148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12时整至1203分,试鸣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请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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