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20浏览次数 :2003

全校师生员工:

现转发上海市国防教育办公室、上海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沪国教[2011]4号),请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我校投稿文章可于82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uepjin@163.com,联系人:金炜。联系电话:13371897003

 

特此通知

                                                     校武装部

2011620

 

关于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直属局(公司)国防教育办公室,各高等院校:

今年428日是《国防教育法》公布实施1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进一步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发展,根据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有关部署和上海市国防教育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胡锦涛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结合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第11个全民国防教育日,以“依法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公民国防观念”为主题,开展国防教育征文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国防教育法》,不断强化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增强依法组织和参加国防教育的自觉性。

二、征文时间、内容和体裁

5月上旬开始,8月底结束。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依法开展国防教育进行理论研讨征文。

三、征文办法

征文面向全市,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高等院校师生和驻沪部队官兵。优秀来稿将在《国上海国防》开辟专栏选登。各高等院校推荐12篇优秀理论研讨文章参加评奖。

四、奖项设置和评奖办法

征文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若干个。征文结束后,组织军地专家对征文和各单位推荐的文章进行评奖,以市国教办、市教委名义通报表彰获奖人员并颁发证书。评选出的优秀征文将向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推荐参加全国评奖。

 

 

上海市国防教育办公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