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
创建平安校园,营造和谐育人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上海电力学院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二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第三项第三条要求,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和评选本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1.2014年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开展的情况。
2.依照《责任书》中的要求所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
3. 特色工作开展的情况。
4.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二、评选项目
1. 2014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各二级学院、社科部、体育部、现教中心、图书馆、后勤发展中心、资产经营公司、创新创业工程训练中心
2. 2014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全校各部门据实推荐先进个人1~2名。
三、评选数量:
先进集体10名,先进个人25名。
四、上报时间
五、考评办法
1.由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担任评委,进行评选。
2.报校长办公会议研讨决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联系人:沈敏 电话:68037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