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关于“深化校园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 ‘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1-08浏览次数 :1730

沪电院院[2011]55

 

       

            上海电力学院关于“深化校园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 ‘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1017上海市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的通知》(教发厅函[2011]13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教育系统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平安稳定。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到20122月底,在全校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领导小组

组长:石奇光

成员:毛静涛、 王飞、施启胜、龙根勇、王秋侠、赵宪萍、王国华、蔡勇承、陈发堂、任建兴、唐忠、石笑寒、韦刚、邓丽昕

二、       战役目标

通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努力实现教委要求的“四个百分之百、二个大幅提升”的目标,即场所检查率达到100%、排查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率达100%、消防宣传教育率达到100%,实现火灾防控能力大幅提升、师生员工安全素质大幅提升,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彻底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       清剿火患范围及整治重点  

各二级学院、社科部、体育部、后勤处、资产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开展“地毯式”排查,检查重点区域和重点内容如下:

(一)清剿重点区域

1、       办公室、学生公寓(宿舍)、教职工宿舍、宾馆等;

2、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锅炉房、配电站等;

3、       图书馆、食堂、师生活动中心等人员聚集场所;

4、       地下空间、出租房、外来人员集聚地;

5、       其他由各二级学院、部门所辖的区域。

(二)整治主要内容

  1  各二级学院、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责任是否分解到岗;

  2   各二级学院、部门的安全通道是否畅通,通道门是否封锁;

  3  各二级学院、部门的消防设施、器材、警示标志等是否齐全、完好、配足,实验室等特殊工种工作人员是否经培训持证上岗;

  4  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监管是否到位,相关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测维护,是否配齐配好防雷防静电装置;

  5  危化物品是否按规定管理、使用;

  6  宣传教育培训是否按要求开展,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避险能力是否增强;是否存在违章私拉电线,使用电器现象。

  7、其他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11111)。各二级学院、部门分别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工作方案,做到宣传到位,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整治要求,并配合保卫处“11.9消防日的宣传、演习、演练等系列活动,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1111201112月底)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基础上,动员一切力量,对所有场所逐一排查,突出以前未排查整治地区域,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不漏一栋楼、不漏一间房、不漏一个场所。对排查出来的消防隐患要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限整改,对重大火患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师生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三)抽查督查阶段(20121月)校“清剿火患”实施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进行抽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2月)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对前阶段工作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改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校“清剿火患”实施领导小组将对战役行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通报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清剿火患”战役基础资料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畅通信息上报渠道,切实做到重要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每月13日前由本部门安全员上报当月“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统计月表(见附表1)。2月份上交工作情况总结汇报材料。

 

   

 

                                   上海电力学院

                                 2011年11月1

 

点击下载该文件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