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14浏览次数 :958

各部门:

时值寒假将至,根据市教委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全校各部门要从现在开始,立即行动起来,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一方平安。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负全责。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冬季安全防范工作是当前迫在眉睫的首要任务,要把安全防范工作当作本部门头等大事来抓。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利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内部环境。

二、深入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部门要对所属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广泛深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教育、治安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组织纪律教育、饮食卫生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教育等内容,不断提高所属部门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纪律观念。

三、加强管理,保障安全稳定。

1、加强防火工作。校内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火的部位,必须经过保卫处批准,并采取严密防护措施),禁止焚烧垃圾;学生宿舍楼和办公教学场所严禁私拉乱扯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炒锅、酒精炉、煤油炉等禁用物品和器具,严禁点蜡烛和焚烧杂物等,严禁挪移消防器材;实验室、办公室、活动室、库房等场所,要做到人走灯灭,同时切断所用电器设备的电源。

2、加强施工场地的监管。各部门若有装修工程及改建、新建、扩建等工程,应按规定先办理各种申报、审批手续后再开始施工,施工期间,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实验室管理。假期当中实验室开放的要报保卫处备案,并要有教师值班,严格按实验室制度管理。

4、加强治安防范工作。要加强校园和学生宿舍楼的门卫管理和治安巡逻,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学校。要养成随手关门锁门的习惯,严防窃贼顺手牵羊,要严密防范,使犯罪分子无机可趁。

5、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交通事故发生,尤其是校车和假期自驾外出人员。

6、加强学生管理。学生管理人员和各院系辅导员,要下班级、进宿舍,要深入到学生当中,加强对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举办学生重大课外活动,在履行必要手续的同时,要加强安全防范;加强学生晚归、不归教育及检查力度;加强学生外出安全教育,避免单独外出;对学生春运及假期生活进行安全教育、宣传。

7、加强信息收集、及时化解矛盾、做好内部稳定工作。各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和学生干部作用,及时获取动向性、预警性信息,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许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四、开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从即日起,各部门在寒假前要普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要查: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薄弱环节、安全死角;通道是否被上锁、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助动车等;有否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电器设备周围是否堆放易燃物品;无人房间是否切断了电源。检查要自下而上,食堂烟道、化学实验室及仓库、租赁门面等场所,一定要严格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原则上“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应当由学校整改的,各部门书面报保卫处后,由保卫处会同其他职能部门限期解决。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

 

 

 

 

保卫处  安全办

20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