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综合治理考评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2-08浏览次数 :1125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及有关部门:

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营造和谐育人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教育事业积极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上海电力学院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二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第三项第三条要求,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对各单位进行本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年终考评,同时,评选出本年度的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1.依照《责任书》中的要求所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

2.在创建平安单位、安全文明校园等活动中所开展的工作情况。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4.特色工作开展情况。

二、考评申报项目

1.学校将评选出2009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二级院系(部)、产业办、综合管理处、图书馆)和先进个人。

2.各部门据实推荐先进个人一名。(所辖范围内的任何人均可)

3.1220前将申报及推荐材料(字数1500字左右)以及自评分(对照《上海电力学院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考评表》),报送到平凉校区保卫处(赵永坚)或南汇校区保卫处(沈敏)。

联系人:(南汇)沈     电话:68021517

       (平凉)赵永坚   电话:64530410*206

三、评选数量:参照以往考评,拟评选先进单位8名,先进个人15名。

四、考评时间

1222――1225

五、考评办法

1.由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评选。

2.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  先进集体申报表和先进个人申报表

 

上海电力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

2009128

点击下载该文件 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申报表.xls

 点击下载该文件 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