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及有关部门:
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营造和谐育人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教育事业积极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上海电力学院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二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第三项第三条要求,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对各单位进行本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年终考评,同时,评选出本年度的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1.依照《责任书》中的要求所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
2.在创建平安单位、安全文明校园等活动中所开展的工作情况。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4.特色工作开展情况。
二、考评申报项目
1.学校将评选出2009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二级院系(部)、产业办、综合管理处、图书馆)和先进个人。
2.各部门据实推荐先进个人一名。(所辖范围内的任何人均可)
3.于12月20前将申报及推荐材料(字数1500字左右)以及自评分(对照《上海电力学院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考评表》),报送到平凉校区保卫处(赵永坚)或南汇校区保卫处(沈敏)。
联系人:(南汇)沈 敏 电话:68021517
(平凉)赵永坚 电话:64530410*206
三、评选数量:参照以往考评,拟评选先进单位8名,先进个人15名。
四、考评时间
五、考评办法
1.由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评选。
2.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附 先进集体申报表和先进个人申报表
上海电力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