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预警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深刻吸取北京“11.18”大兴区“五合一”场所重大火灾事故和上海“11.25”闵行区虹梅南路一居民房屋火灾事故教训,为了防止校内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现就做好学校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火安全,层层落实责任。
当前,气温渐冷,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又正值年底,学校重大活动较为频繁,重大节日较多,为深刻吸取高校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各部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的要求,全面开展本部门的火灾防控隐患自查自纠。
学校各二级部门领导要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协同配合,要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本部门师生员工火灾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迅速部署启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瞄准本部门最薄弱环节,紧盯本部门最不放心的场所、部位,从消防安全管理、设备设施、行为规范等各个环节认真细致地进行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排查,严肃整治火灾隐患。
1、学生宿舍是学校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学生工作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如电炉、电磁灶、电热锅、电热杯、取暖器、热得快、电热毯、电吹风等等,不私接乱拉电线和网线、不私接灯头和电源插座,严禁在宿舍及走廊上吸烟或焚烧物品,要严格执行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大违规、违章查处力度,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2、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实验室场所、危险品仓库、学生食堂、对外出租出借房屋、老旧建筑、高层建筑等的火灾防控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和督查,要加强对用火、用电、用气的规范管理,杜绝电瓶车、电动汽车违规充电,办公室、实验室等校内场所严禁使用取暖器;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在下班前应落实专人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本部门电源、水源、气源是否关闭,火源是否熄灭,是否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等等,以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3、规范特种、重要设施设备管理。相关二级学院和部门要重点排查压力容器、锅炉、实验用电炉、大功率电器、高压配电设施设备、电梯、食堂燃气灶具和排油烟设备、师生文体活动器材等等特种、重要设施设备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设施设备要立即维修或更换,特种设备必须持证上岗,要加强对特种、重要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等的培训和检查,要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4、严查施工工地安全,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要针对冬季天气干燥,建筑、维修施工工地易发消防安全事故的特点,临港办、基建处、后勤部门等要加强对校园建设、维修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要按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合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施工区域与校园间要有效隔离,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要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严禁违规动用明火,要特别加强对施工人员宿舍、食堂等生活区的用电安全检查,严防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各部门要通过对以上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的排查以及对本部门的日常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各部门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或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本部门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并报保卫处备案;对久拖不改或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要坚决采取关、停、封、拆等强制措施,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并从严追责。冬春火灾防控期间,保卫处将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切实提高学校火灾防控实效,确保学校安全平安。
三、 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根据市教委工作要求,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日常巡查、检查、督查、值班等工作,各部门安全员或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把排摸发现的隐患、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建立相关工作清单和台账,每半个月汇总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材料后及时报送保卫处,以便保卫处及时将全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市教委。
(联系人:赵辉,电话:15921366661,邮箱:zhaohuiyuxin@126.com)
上海电力学院保卫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