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吴涵发布时间:2020-11-02浏览次数 :258

全校各部门:

2020校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宣传教育以及专项整治等活动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总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可控,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件(事故)根据《上海电力大学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第四条规定,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0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1.2020年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2.依照《责任书》中的要求所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

3. 特色工作开展情况。(含疫情防控工作)

4.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上述要求,请各部门将年度综治工作总结于2020年11月15日前发送至校综治办。(保卫处沈敏校内OA邮箱)

二、评选项目

1. 2020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各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资产经营公司、创新创业工程训练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发生《责任书》中所列“一票否决”情况的单位除外)

2. 2020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全校各二级部门可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

三、评选数量:

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0名。

四、申报截止时间

综治先进集体/个人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并盖章)请于2020年11月15日之前上报至校综治办(保卫处),逾期作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申报。

(请在保卫处网页下载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个人申报表)

五、考评办法

1. 年度先进集体/个人由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担任评委,无记名投票评选并公示。

2.申报先进集体的部门准备好汇报材料(PPT),现场考评(时间不超过6分钟/部门)。

3. 评选出的先进名单(集体/个人)报党委常委会审批决定。

 

    联系人:保卫处沈敏  电话:13371896513

校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