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2020年2月4日校园网发布的上海电力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封闭式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内教职工进校审批流程,加强校园疫情防控,特通知如下:
一、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除疫情防控或开学准备工作确须进校之外,教职工无其他特殊原因申请进校的,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不予审批;
二、请至少提前24小时向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疫情防控期间校内人员和车辆进校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参见《通告》附件),超时不予受理,特殊紧急情况请报分管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直接交由领导小组审批;
三、《审批表》一律由二级单位(部门)正职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按照《通告》附件《审批表》备注内容核实被申请人是否符合防疫申报要求,凡“三类人员”或从外地返沪隔离未满两周的一律不予批准;
四、《审批表》由二级单位(部门)批准后统一上报教师工作部,并由其根据各单位(部门)教职工每日申报信息审核无误后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通知保卫处门卫按《通告》规定放行。
上海电力大学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