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离校办理户口迁移证的通知

发布者:金炜发布时间:2016-05-17浏览次数 :2168

各位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

    即日起,请各位已将户口转入我校的外省市应届毕业生到辅导员处登记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户口迁移情况表》,根据本人毕业后户口迁移方向填写,对于本人身份证号码、迁移地址、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进行认真确认。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相关规定,集体户口应届毕业生毕业后除特殊情况外户籍一律迁往工作单位或迁回原籍。对照以往毕业生离校时出现的学生无法按时毕业或享受国家落户政策的(如延长学年、参军、西部志愿、三支一扶等),这部分学生在办理户口迁移之后无法再将户籍落回学校,出现了只能拿在手上形成袋袋户口或者人在学校户口却提前从学校迁出的情况,给这部分学生带来不便。所以,保卫处提醒每一名外省市毕业生仔细考虑自己办理户口迁移时间,户口一旦迁出将再无法落回,希望大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办理,由于个人原因出现不能正常毕业但已经将户口迁出而造成的一切影响保卫处概不负责。

希望每位毕业班辅导员认真确认并汇总所带班级学生户口迁移情况信息。以学院为单位将信息表上报保卫处。研究生截止531日,由辅导员汇总至研究生处。本科生截止63日,由各二级学院汇总上报。逾期未登记信息的学生一律视为暂时不迁户口。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辅导员或致电保卫处咨询。

联系人:金老师  徐老师

电话:35303935

附件:外省市户籍学生户口迁移情况表.xls  

几类迁移地址填写模板:  

迁往原户籍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近江家园一园102单元402

迁往原户籍地派出所: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塘山派出所

迁往就业单位: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拱康路200)

迁往考研高校: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华中科技大学

迁往人保局、人才交流中心:安徽省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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