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大学城物业、生乐物业: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激励保安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完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保卫处决定对在2014年度有突出表现的保安员进行表彰。
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东方大学城物业及生乐物业就职的全体保安员,参选人员须在我校服务1年及以上。不满1年,确有突出表现的根据实际情况由保卫处进行评审决定。
三、评选方式
由物业公司推荐。校保卫处审定。
四、评选时间及名额分配
两个校区共设五个名额。2015年1月15日前完成推荐、评审上报工作,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五、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熟练掌握保安工作业务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业务工作能力强、有奉献精神;
2、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尊重师生,关心爱护学校师生利益,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关键时刻能挺身而出,全力维护学校安全;
3、参与评选的保安人员所在校区本年度无校园及周边重大学生伤亡事故、群体性事件发生;
4、本人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5、在本年度工作中,处置各类案事件过程中有突出表现。
六、评选审核及表彰
保卫处根据物业公司推荐情况进行评审,最终选出五名“优秀校园保安”,于2015年1月30日前对其进行表彰
七、有关要求
1、东方大学城物业及生乐物业要认真组织开展评比活动,作为推动平安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2、评选活动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坚决不允许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