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关于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6-25浏览次数 :1024

上海电力学院关于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沪电院保(20083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机关各处室、后勤发展中心、产业办: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做好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工作的通知》(沪府办[2008]11)和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活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沪应急办[2008]1 2)精神,学校将于62 3日至29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活动。按照市应急办和教委要求,各二级学院、直属系、机关各处室、后勤发展中心、产业办要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一、组织好学习活动

 

  ()组织本部门教师、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全文可在中国政府网上查找。各院系要组织每个在校学生通读法律全文。

 

   ()组织本部门教师、学生观看宣传教育片。624(星期二)2 5(星期三)晚上8点,上海电视台纪实频道将播放《灾难的应对》和《危机的应对》两部视频宣传教育片,并组织学生撰写观后感,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宣传交流。

 

二、组织好宣传活动

 

校保卫处将于62 3日起在校门处悬挂宣传横幅,并在学校内张贴宣传画,并通过宣传屏播放《灾难的应对》和《危机的应对》两部视频宣传教育片。

 

 

三、组织好教育活动

 

校保卫处将选派2名同志参加626(星期四)27(星期五)下午2时至4时,市应急办组织专家在上海市科学会堂(南昌路47)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知识讲座,讲座的主要内容为:1.自然灾害应急知识,2.事故灾难应急知识,3.公共卫生应急知识,4.社会安全应急知识。同时,保卫处将讲座内容在校教师安全员培训班中进行传达、学习。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学习工作,落实上级要求,并将学习、宣传中好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并报保卫处。

 

 

                                 保卫处

                                 200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