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新生(含研究生、本科生、预科班、专升本)集体户口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户口申报原则:
1、自愿迁入原则;
2、入学初集中申报原则,跨年不再受理;
3、在校期间不得进行户口迁移,离校时未取得留沪落户资格的学生户口必须迁出。
二、申报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背面左上角用铅笔注明:学院、班级、学号、身高、血型、联系电话);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研究生除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9月3日当天,请携带以上材料,按照规定时间段前往临港校区经外楼C101进行身份信息采集并提交集体户口申报材料。(身份信息采集是落户的必要条件)
(一)身份信息采集需要注意的:
1、带好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带好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有身份证号码的证件如护照、驾驶证等)。
2、穿着深色有领衣服,不戴帽子,不佩戴耳环头饰,不蓄胡子,不戴有色眼镜。
3、发型不要过高、过宽,长发应露出两耳,不遮眉毛,发髻不盘头顶,不化浓妆和染发。
(二)各学院身份信息采集时间段:
能机:09:00-9:40
环化:09:40-10:20
电气:10:20-11:00
自动化:11:00-11:40
电信:11:40-12:20
计算机:12:20-13:00
外语、数理、国交:13:00-14:00
经管:14:00-15:30
因时间安排比较紧凑,请新生辅导员老师积极配合,通知到班上相关学生。集中办理仅9月3日一天,当天未集中办理的学生请自行到公安局指定拍照地点,例如杨浦区定海派出所或临港派出所进行身份信息采集。
四、注意事项:
1、需要办理贷款或者其他用途的新生自行复印《户口迁移证》,留存备用,户口迁移证原件需上交;
2、新生落户后,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都可以正常使用,如需申领或补办身份证,请参照:《关于集体户口申报后续身份证办理的说明》https://bwc.shiep.edu.cn/fe/17/c1453a196119/page.htm
未尽事宜请联系:保卫处户政科吴涵老师,电话:61655115,办公地点:经外楼C106室。
上海电力大学保卫处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