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新生集体户口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吴涵发布时间:2019-08-29浏览次数 :391

2019级新生(含研究生、本科生、预科班、专升本)集体户口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户口申报原则:

1、自愿迁入原则;

2、入学初集中申报原则,跨年不再受理;

3、在校期间不得进行户口迁移,离校时未取得留沪落户资格的学生户口必须迁出。

二、申报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背面左上角用铅笔注明:学院、班级、学号、身高、血型、联系电话);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研究生除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93日当天,请携带以上材料,按照规定时间段前往临港校区经外楼C101进行身份信息采集并提交集体户口申报材料。(身份信息采集是落户的必要条件)

(一)身份信息采集需要注意的:

1、带好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带好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有身份证号码的证件如护照、驾驶证等)。

2、穿着深色有领衣服,不戴帽子,不佩戴耳环头饰,不蓄胡子,不戴有色眼镜。

3、发型不要过高、过宽,长发应露出两耳,不遮眉毛,发髻不盘头顶,不化浓妆和染发。

(二)各学院身份信息采集时间段:

能机:09:00-9:40

环化:09:40-10:20

电气:10:20-11:00

自动化:11:00-11:40

电信:11:40-12:20

计算机:12:20-13:00

外语、数理、国交:13:00-14:00

经管:14:00-15:30

因时间安排比较紧凑,请新生辅导员老师积极配合,通知到班上相关学生。集中办理仅93日一天,当天未集中办理的学生请自行到公安局指定拍照地点,例如杨浦区定海派出所或临港派出所进行身份信息采集。


四、注意事项:

1、需要办理贷款或者其他用途的新生自行复印《户口迁移证》,留存备用,户口迁移证原件需上交;

2、新生落户后,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都可以正常使用,如需申领或补办身份证,请参照:《关于集体户口申报后续身份证办理的说明》https://bwc.shiep.edu.cn/fe/17/c1453a196119/page.htm


未尽事宜请联系:保卫处户政科吴涵老师,电话:61655115,办公地点:经外楼C106室。

上海电力大学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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